根据《中国商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中商联科技委〔2021〕15号)的规定,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重点实验室进行评审,现将通过评审拟认定的重点实验室(第三批)进行公示。
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。
科技质量工作委员会 李静 010- 63974787-820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
邮 编:100038
附件:拟认定重点实验室(第三批)名单
序号 |
申请重点实验室名称 |
申报依托单位 |
1 |
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生物制造重点实验室 |
宜兴食品与生物技术研究院 |
2 |
中国商业联合会葡萄与葡萄酒重点实验室 |
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|
3 |
中国商业联合会休闲食品营养健康重点实验室 |
中原食品实验室 |
4 |
中国商业联合会餐饮食品加工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 |
扬州大学 |
5 |
中国商业联合会电子陶瓷材料及其元器件重点实验室 |
齐鲁工业大学 |
6 |
中国商业联合会西北高原生物资源开发与生物制品重点实验室 |
西北师范大学 |
7 |
中国商业联合会大数据智能技术与数字经济融合创新重点实验室 |
聊城大学 |
8 |
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中危害物检测与风险防控重点实验室 |
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(宁波市纤维检验所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