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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龙成副会长出席《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》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审查会

办公室 2024-09-22 16:12:45 作者:中国商业联合会


      9月22日,《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》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。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傅龙成、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会长高景远,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教社团部、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、中国经济信息社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、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、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、全国批发与零售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北京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。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创新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洋共同出席。
      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组,推选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担任《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》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审查专家组组长。标准起草组详细介绍了《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》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,以及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和采用情况,并对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。
      审查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标准介绍,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和审查,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以下审查意见。
      该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相关要求,提交的审查材料完整、齐全、规范,符合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和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,具有较高的编制质量。
      该标准提供了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原则和方法,规定了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从构建、实施、运行到审核的实现方法,对于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建立诚信经营长效机制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。
      审查专家组一致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。建议标准起草组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,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,尽快形成标准报批稿,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,以行业标准形式发布。
      《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》供销合作行业标准是完善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南,能够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,将诚信管理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,建立相关制度并逐步完善,有利于提高商贸流通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风险防控能力,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诚信水平,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和社会的需求。研制本标准旨在加强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,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建立诚信经营长效机制,培育和树立重质量、守信用的核心价值观和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,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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