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《研学旅行指导师》、《陪诊师》、《计算机安装调试员》、《视觉传达设计师》、《药膳制作师》技能评价规范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日期至9月22日止。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, 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地址及电话;以单位名义提出的,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不以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不予受理。
附件:商贸服务业技能评价规范。